部 门 简 介
中共银河8366cc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共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共银河8366cc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协助和监督学院党政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纪律及学院各项制度有关情况,服务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保障学院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院健康发展。制定各项纪律检查工作制度,负责信访接待及处理,组织查处各类违纪案件,聚焦主责主业,对学院廉洁风险防控重点领域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检查党员遵守党章和党纪情况。
三、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重点是学院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
四、检查、处理学院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和处分批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及时向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处理重要或复杂案件中的问题和结果。
五、督促、协调学院各部门研究制订廉洁风险防控措施。
六、受理、接待反映党员及监察对象违纪问题的来信来访,对上述问题分别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处理和答复。
七、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八、完成上级纪委及学院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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